讀了一篇介紹,寫小論文。
認真回顧自己的人生,
一直一直都很想作頭家娘,
無論和誰交往。
A對象期待我聰明獨立,所以不喜歡;
Z對象歡迎我這麼作,但是我還沒想清楚自己的人生,不甘願就這麼過日子。
(本人並沒有26個交往對象,只是英文名字的代稱)
和工作隔離一個星期,覺得腦袋沒有那麼清醒過。
所以如果真的要賺錢,只想有個餬口的工作而已,
我的事業會在婚姻裡面。
理想,好像是被教出來的。
成就,也是被教出來的,在一次又一次的考試篩選中。
應該說我也是真的關懷這個世界,
也真的很喜歡和各式的生命撞碰,
但是我的愛沒有那麼大,
我的愛很自私,只能放在家裡。
從二十歲繞了一圈回到原點,好險,也還沒有很多年啦。
以平均餘命來說,
接下來都能順從自己的天命,
也算是及格了。
是吧?
給自己三年的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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